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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11-3 浏览次数:
“洋垃圾”是污染环境的一大元凶,
我国已明令禁止进口。
然而为了牟取暴利,
仍有人铤而走险。
10月29日,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走私废物案件,王某、梁某因走私9000多吨废粉末涂料,分别获刑十年和七年。
今年七月初,扬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王某、梁某走私废物案。王某是江都人,42岁,早年从事粉末涂料销售生意时,以其苏州注册公司的名义,大量进口回收粉,从青岛、上海等地入关。梁某是青岛人,他和王某联合制造假象,以品质好的样品作为报关对象,以掩盖运输“洋垃圾”的事实,但最终还是被扬州海关查获。
法庭审理查明,2014年至2017年,王某共从韩国、美国及澳大利亚等地进口回收粉199单,总重量达9000多吨。
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那晓凯介绍,王某等人走私的废料是回收粉,按照国家规定回收粉都是固体废物,就是常见的洋垃圾,国家是禁止进口的。进口数量超过25吨就将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而本案被告王某进口粉末涂料数量是九千多吨,远超25吨的追诉标准。
这些回收粉被王某运回江都小纪后,大部分被销售,质量差的直接被焚烧掩埋,给环境造成很大危害。今天下午,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。
法院认为,王某、梁某明知进口废料回收粉是违法行为,依旧铤而走险以此牟利,并对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,应当以走私废物罪予以严惩。法院判处被告公司罚款150万元,王某有期徒刑10年,罚金100万;梁某有期徒刑7年,罚金70万。